第三人責任險是為了彌補強制險不足的地方。車禍發生輕者只是賠償幾十萬,重者可能傾家蕩產。這時就很需要第三人責任險,第三人責任險是理賠車外的人,不會賠車內的人。
開車不是自己很小心就好,有時候疏忽一下事故就發生了。一生中會開車的時間長達三十年,如果有個一次不小心撞死人理賠金至少要 400 萬- 500 萬。對方是殘廢,理賠金都是天價少說 1 千萬起跳。
參照被害者之工作收入、受扶養之遺屬人數、生活程度及當地習慣等給付合理金額。
很多人買了車子第一個保險就是甲式、乙式、丙式(車碰車)或著是竊盜險,卻忽略了最重要的第三人責任險。今天如果發生車禍撞到別人的車,辛苦個幾年就還完了,頂多自己的車不要修。
其實他比甲式、乙式、丙式(車碰車)或著是竊盜險,便宜多了。強制險+第三人 100/200/20+ 超額一千萬,一年保費約在 4-5 千。(超額約 1500-2500 元)
第三人責任險,第一個 100 代表每人傷亡最高 100 萬,第二個代表每次事故最高 200 萬,第三個 20 代表每次事故財損部分最高 20 萬。
超額一千萬的意思是說,今年整年最高理賠上限一千萬。並且還要第三人責任險賠完了,卻還不夠才會賠償,可以賠人的傷亡也可以賠財損。
這樣加起來可以理賠的金額是 1 千 3 百萬。車禍發生時肇事責任是自己,在發生地當下慌張無助,滿腦子只能想怎麼辦怎麼辦,因此擔心受怕。這個時候如果有第三人責任險,起碼可以免於擔心理賠的問題,專心的顧好對方,處理起來也比較能心平氣和。
今天如果家裡有 4 個人用這台車,等於一年一個人才付一千多塊,就可以讓自己和家人開車的時候更安心,何樂而不為呢。
二、理賠順序
理賠順序為,強制險為第一位,第三人責任險第二位,超額第三位。
三、建議附加險種
1.駕駛人傷害險:
駕駛是指駕駛被保險汽車的人。要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才能附加,是舊的乘客險區分出來的(95年7月15日起駕駛人傷害已不包含在乘客責任險承保範圍),理賠項目有住院日額(骨折未住院也有賠)及死殘(沒有實支實付),不管單一事故或兩車事故皆有理賠。
2.乘客險:
四、結論
所以再買第三人時最好把乘客險,跟駕駛人傷害險一起買。
看完這篇文章的朋友,如果你也覺得第三人很重要,請叫你的業務員把他加到 1 千萬以上吧。
人生中還有許多的風險需要知道,很多人一年保險費 5-7 萬,一家四口每年要繳的保險費要20多萬,二十年繳了 400 多萬!!卻不知道自己買了甚麼保險,只知道有癌症險有癌症就會理賠,醫療險生病就有理賠,意外險只要意外就可以理賠。卻不知道住院一天可以領多少錢?癌症併發症有理賠嗎?意外保障夠嗎?
保險是人生中一大筆支出一定要花時間好好研究一下,家人中有個人了解保險,家人的保單才能發揮作用。
關於人生保險規劃可以參考這篇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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